文化旅游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文化旅游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quot;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quot;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quot;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quot;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辖、属地创建、行业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quot;快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quot;指示精神,从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抓起,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抓起,以quot;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quot;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文化旅游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quot;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quot;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人员和各下属单位、文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
(一)综合办公室
统筹协调quot;三零quot;创建,承担quot;三零quot;创建日常工作工作
统筹推进quot;扫黑除恶quot;专项行动和综治工作
(二)公共服务科
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艺协会团体开展quot;三零quot;创建工作,负责落实全县文艺创作、文化惠民演出、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的意识形态责任第1页共7页制
(三)旅游文化科
负责指导非遗场馆开展quot;三零quot;创建工作,负责落实全市非遗展览、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