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浙江省气雾剂和有机溶剂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GZ26720103气雾剂和有机溶剂类188-2007一、适用范围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气雾剂和有机溶剂类化妆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检验依据GB5296
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QB1643-1998发用摩丝QB1644-1998定型发胶QB/T1858-2004香水、古龙水QB/T1858
1-2006花露水QB/T2287-1997指甲油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文件》(全许办[2005]58号文)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1
抽样方法样品应在受检单位售柜或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样品应从同一批次产品中抽取
抽样数量序号抽样地点规格(净含量)抽样数量(件)其中备样数(件)1生产企业销售包装(质量≥15g)22(另外由企业提供1件标样)10销售包装(质量<15g)30(另外由企业提供1件标样)102经销单位销售包装(质量≥15g)82销售包装(质量<15g)1643
注意事项(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
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
(3)运输时严禁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贮存时要防止日晒、雨淋、受潮
四、检验项目(1)发用摩丝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主要项目不合格类别备注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