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清人“礼以义起”的宗法变革论讲到家族礼法、祠堂、祭礼,清朝人有言必“三代”的习惯,不论对古礼有什么样的理解,总要说它如何如何,今礼又当怎样
说到家族、家庭关系更离不开周代的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
周代实行的是大小宗法制,实质是大宗法制,与分封制相结合,家国一致,以兄统弟,受封的小宗(即各级贵族)可以立祖庙,但不可以祭祀始祖
至于社会下层的庶士与庶人,并不能立庙,只能在寝室祭祀亡父一代
典型的周代宗法制的破坏,及与其相联系的分封建国制的基本消失之后,人们逐渐变通对祖先的祭礼,至宋代以后,特别是明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理学家的提倡,人们相信“礼以义起”的观念,不顾朝廷规定的礼制,自行祭祀始祖,或始迁祖,祭祀高曾祖祢四代,明廷也放宽禁令,允许民间祭祀四代先人
清朝人面对已经有3000年历史的宗法观念和宋明的祭礼规制及习俗,思考他们的祀礼和家族建设
他们既要不违背“三代”的经典和宋明礼学家对宗法理论的诠释,又要照顾到现时代的俗礼,于是乎“礼以义起,权不反经”的见解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是要根据新情况变革古典礼制,但不能离开经典精神
对此,著作《五礼通考》的乾隆朝刑部尚书秦蕙田说得相当明白
他就古代大小宗法中的立嗣规制,说明变革的必要:“礼以义起,法缘情立
不衷诸古,则无以探礼之本;不通于时,不足以尽物情
如宗法为人后一事,此极古今不同之殊致也”
按古礼,大宗无嗣必须立后,小宗无子则不得立后,秦蕙田说这是“三代以上之言,不可行于后世”
他认为现时不能照办,而应当准许小宗立后;这种规范不能实行,则由于世事变化,世卿世禄制已不存在,大宗不能长保富贵而收族,小宗却可能出人才而脱颖而出,不能不许他立后;如若不然,强立大宗,压抑小宗,违背情理人意,家族则不能兴旺;再说有小宗来祭祀,总比先人没有后人祭祀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