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石民[2012]16号关于印发《县民政局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组"2012"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县民政局开展带头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XX县区民政局2012年2月23日县民政局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组通[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公务员队伍实际,现就在局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公务员队伍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肩负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规划、组织、指挥和服务的重任,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在使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
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评选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融为一体,在广大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有利于弘扬公务员奋发进取精神、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活力,有利于促进公务员更好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提高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第1页共4页落2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创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激励广大公务员紧密联系实际,兢兢业业做好工作,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