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林地整治指导方案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和市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依法整治我区林地管理环境秩序,克服解决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促使我区林地管理工作不断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切实做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我区将从2012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的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有效打击和遏制乱占滥用林地资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大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力度,促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治林与合理行政的开展,切实做到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资源,确保我区森林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本次清理整治范围为全区各有林街道、园区范围内,自2003年5月1日以来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化整为零等情况,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林地进行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开垦、搭建等非法行为
重点是清理整治生态公益林林间空地及部分撂荒地内的小菜园、小运动场、违章建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大南山项目内林地暂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8日至7月31日)区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各有林街道办事处、区管委对我区现有林地内违法占用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违法占用林地基本情况,准确掌握违法占用林地的性质、面积、用途、占用人及所属街居等相关信息,分类登记造册,把现状底数彻底第1页共4页调查清楚,做到实事求是,不瞒报、漏报,数字要详细,地点要准确,重要区域或重点地块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