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标函1.1投标函致:翠华路小学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翠华路小学综合楼招标投标所需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全部内容,我方:山西第五建筑公司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项目经理任航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唱标信封一份。包括如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表;(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五)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我方已收到上述投标项目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说明资料,根据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纪要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和物业现场查验结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伍万贰仟柒佰肆拾壹元伍角(小写)4,452,741.50元元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投标承包上述服务项目。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4.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5.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8.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建筑委托合同》。9.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的支付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投标人(盖法人公章):任航法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名):王明日期:2011年3月1日1.2投标函附录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招标人规定1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签定合同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金2施工准备时间签定合同后15日内3误期违约金额误期一天罚款5000元4误期赔偿费限制合同价款5%5施工总工期279日历天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文明工地标准7质量标准合格8工期质量违约金按合同价2%扣除9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进度凭证后14天内10竣工结算付款时间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后28天内累计支付至97%11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期限12质量保修金按合同价3%13开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注:1、本附录中的2、3、8、9项费用不进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在施工合同中按投标书附录约定;2、本附录中的4、5、7项费用已进入投标总报价。3`工程担保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约定;4、第9项工程担保费用是中标人因实行工程担保需招标人支付的费用。投标单位(盖章):陕西省第五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王明日期:2011年3月1日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陕西省第五建筑公司姓名:王明性别:男年龄:25职务: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230405198709100512系陕西省第五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西安市翠华路小学综合楼项目(招标编号:029-710043)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王明(盖公章)日期:2011年3月1日注: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陕西省的陕西省第五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王明代表本公司授权陕西省第五建筑公司的任航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翠华路小学2号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11年3月1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王明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任航见证人签字:李洋被授权人职务:项目总经理单位名称、电话:029-88888888地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第二部分技术标2.1编制依据及说明一、建设单位及招标公司的招标文件。二、陕西建筑勘察设计公司设计图纸。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