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精选多篇]XX省国土资源厅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XX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59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现将《XX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XX省国土资源厅、XX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10号)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XX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1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认真执行《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做好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基本农田落地、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工作,确保我省17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达到切实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编制相关图表册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
第1页共7页依照国土资发[2010]218号文件要求,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
(三)设立统一标识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在实地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将划定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