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以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信用惠民便企,加快推进落实省部署的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建设任务,推动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挥重要作用。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一)编制“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研究,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在总结评估、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商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二)研究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有序发展,培育信用经济发展新动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二、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2-(三)组织编制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信用商丘”网站或其他渠道,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五)推动市县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形成覆盖各地、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三、加快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六)研究制定我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尽快出台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3-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七)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各行业监管部门制定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并依托“信用商丘”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100%覆盖,更好地发挥在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纳税人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通过本级信用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填报系统,鼓励市场主体对自愿注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公开做出承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八)加强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组织编制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读本。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4-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务员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