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镇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加强石结构及危险房屋改造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促进集约合理用地,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石结构及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办〔2014〕7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晋委办〔2014〕7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居住条件为根本目的,以我镇“三个一”建设发展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城镇更新,深化“产业提升、城镇建设、生态修复、幸福和谐”四大工程,全力打造“幸福磁灶、魅力新城”,在磁灶组团建设的框架下,分区域有步骤的按照成片改造、就地翻建两种不同形式大力推进石结构及危险房屋工作,制定鼓励措施,大力推进成片改造,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完成磁灶镇区域内的石结构房屋改造
二、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
(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风貌保护控制区域内的,要按照相关保护性规划进行改造翻建
(三)位于五年内改造、近期重点建设红线范围区域内的,不得就地翻建;位于铁路、高速路、324国道、双龙路、陶城路等主要道路边的,按各条道路的控制线进行控制
三、改造方式(一)成片改造按规划先行、项目带动鼓励推进石结构成片改造,各村(社区)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现代住宅小区标准,根据“一村一议”原则,制定成片改造5年计划(含农村集中住宅小区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改造区域规划设计、安置方案、建筑户型、开发模式、资金平衡等内容,经报批后实施,第1页共9页确保5年内每个村(社区)都有一片以上的成片改造项目
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社区),不得实施成片改造
在符合区域规划的前提下,具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