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协议书甲方: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三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164号法定代表人:韩慕光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88689342,13907606308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说明:甲方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拥有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6025
63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公司的成立主要是开发建设经营三亚新华传媒文化广场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被列为三亚市重点项目、海南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2015年月日,甲方在海南产权交易所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以确保有充足的资金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增资扩股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对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方式,共同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三亚新华传媒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好、经营好三亚市第一个具有大型书城、出版培训、文化旅游、商务办公为一体的主题文化广场,推动三亚市全民阅读活动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推动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条增资扩股具体内容及方式与步骤2
1甲方以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及建筑物出资,土地及建筑物资产评估价值约为78456152
00元,乙方以现金1
83亿元人民币向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甲、乙双方按30:70的比例持有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以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1乙方增资到位后,按《公司法》成立三亚新华书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