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公路养护制度一、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养护人员须按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
1、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间每月不少于28天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月公路,巡视不少于28次;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
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
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0分钟内应向乡养护部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
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养护部汇报
8、各段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养护部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第1页共2页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养护部汇报
10、完成养护部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2、不挖“神仙土”,不挖“对头锄”,不打“对面锤”
3、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
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4、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