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要想确保公司的各项事务顺利开展,企业的利益全面地提高,人才的合理运用,使公司各级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得到充分的满足,就必须要有一套健全、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五)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