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孔家梁中心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特定如下制度:一、学生学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基础,学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学校要确定教导主任人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学籍档案资料应做到齐全、规范、准确,且要配备电子学籍管理的软硬件设备,形成电子学籍。二、新生注册手续办理的有关要求1、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学校新生由学校教导处填报《XX县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登记表》(附件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审核工作,并在《XX县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登记表》(附件1)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印章,于当年9月底以前完成;凡已取得学校学籍的学生,其它学校一律不得同时给予办理学籍。学籍姓名必须与户口一致,不得随意更改。2、七年级新生名册(附件2)、每学期初的学生增减登记表(附件3)和学生电子学籍卡(附件13)必须在开学后15天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存档1份备查。三、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的办理要求1、学生的转学: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确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学校不得拒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超班额原因无法接纳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我校不第1页共4页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开证个人承担责任,学校不负责任。转学学生接收后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重读,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2、办理转学手续应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1)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4);(2)转学证明(附件5);(3)学生学籍卡和综合素质评价登记册。3、凡因身体状况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休学。因病申请休学者应填写休学申请表(附件6)、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复学时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康复证明,在学期初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准其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1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四、借读学生的入学及管理要求1、借读学生。指6~14周岁儿童少年无XX县区户口,二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XX县区暂时居住半年以上,并借读于本县各中小学的学生。2、借读者需经借读学校同意,本人填写借读申请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借读学校报到。3、借读学校对借读生进行正常的学籍管理,同时还须建立专门学籍(内容要求同在校生学籍),要注明借读字样和借读时间、年级,单独装订成册。借读学校每年九月应将借读学生花名册(附件7)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4、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办理借读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东乡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生借读申请表(附件第2页共4页8)(2)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3)学生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4)父母在本地区的暂住证或父母用工单位证明f5、借读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课外活动、帮困助学等方面,与本县学生一视同仁。五、学校班额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县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县内各中小学班额规定如下:班额应控制在56人以内,特殊情况需增大班额时,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擅自扩大班额,将通报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学校负责分流超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