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衡水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二00六年八月修订)院政发〔2006〕34号为了优化考风、学风,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课程考核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考核的目的及作用第一条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对学生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通过考核促使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知识,督促学生更加注意学习的质量,同时起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双重检查作用。第二条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有导向性作用。教师通过考核内容和手段的改革以及科学的命题,可以引导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学习质量,使学生更加注重学习方法和效果。第三条通过考核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做出鉴定,考核的结果是学生毕业和评定学位的重要依据。第四条通过考核,可以获得更多的反馈信息,使教育及其管理部门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对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革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第二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五条考核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室)具体实施。(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制定考核的有关管理规定,统筹安排全院考核工作计划,审核协调各系(部、室)的考核安排;2、对考前动员、命题和审题、考场管理、考试纪律、评卷、补考、成绩登统等进行督促和检查;3、安排院级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4、提出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处理;提出因学习成绩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造成的学籍异动的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处理;5、汇总全院考核结果,评价考核质量。(二)系(部、室)考核期间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组建审题小组,组织考前动员;2、确定考试课程、时间和地点、监考人员名单;3、审查本单位所属学生的考试资格:平时缺课达该课程总学时1/3及以上者,或欠交作业、实验报告等次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的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考核中有作弊行为或旷考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补考。4、负责考场管理、试卷的分装和保管,成绩登统,组织补考;5、提出对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意见并报教务处。第三章考核的科目、方法及时间第六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实习、生产劳动与毕业论文等)的考核。考核成绩载入学籍表,并归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第七条考核按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教学计划确定。考试科目一般每学期以3-5门为宜,考试科目外的其它课程列为考查课。第八条考试、考查科目一经确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应由教研室提出报告,经各系、部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第九条考核方法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学生人数及设备条件,采取笔试(闭卷、开卷)、口试、论文、竞赛、调查报告、技能鉴定、表演及实验操作或相互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第十条各课程要重视发挥考核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引导。为促进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倡考核形式多样化,鼓励对考核方法改革进行立项研究,并对改革的优秀成果予以推广。第十一条闭卷考试一般为110分钟;开卷考试不超过180分钟,其它考核形式由各系、部自行制定相应办法,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二条考试课的考核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的一至二周内集中进行。公共课程由教务处会同各部、室确定并通知各系;专业课程由各系安排。考查课的考核一般在教第3页共12页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2页学过程中结合教学环节进行。如有必要进行期末综合考核,应在学期结课前完成。第四章命题和审题第十三条命题前要制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的制定和命题原则如下:(一)以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