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文件渝档发〔2010〕26号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和《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档案整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会计档案归档范围不正确,有的案卷格式不统一,有的装具不规范,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现对会计档案的整理作如下要求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本单位的经费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以及各种财务管理文件材料,纳入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一)会计凭证的整理1、排列会计凭证同一年度按记账分类、逐月按凭证号顺序排列
2、编号按照会计凭证的排列顺序,在每册会计凭证封面上编制案卷号,一般跨年度编制,也可分年度编制
一个目录内案卷号最多不超过三位数
3、装盒按案卷号顺序依次将会计凭证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内,一盒可装一卷或数卷,并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盒脊相应项目
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盒脊格式见图A、图B
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设置全宗名称、凭证名称、凭证起止号、起止日期、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等项目
全宗名称:填写立档单位名称,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等
凭证起止号:填写本盒内会计凭证的起号和止号
起止日期:填写本盒内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
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凭证案卷号,如果盒内装有两卷或两卷以上会计凭证,则填写起止案卷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