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八项制度[推荐]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议事会议制度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制度:(一)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二)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村民代表议事会议;(三)在群众代表议事会议召开前通知群众代表、协会理事、群众小组长及协会小组长做好收集群众意见和考虑,如何解决问题的准备工作;(四)群众代表议事会议由村委会主持,村党支部书记参会议事;(五)群众代表应多方收集和实事求是地在会上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诚心诚意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效建议;(六)议事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要求和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分析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情况,研究计划生育规范服务管理事项和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处理问题。二、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制度(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本村群众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关知识。(二)掌握本村育龄夫妇婚育情况,做好相关表册登记、变更、填写和生育申请初审、报批工作,及时为群众出具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三)协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四)协助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做好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及术后随访工作。(五)组织本村育龄群众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和常见妇科病检查。第1页共18页(六)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三、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一)每月公开一次《生育服务证》办理情况。(办理一孩或再生育证情况,公布到人)(二)每季度公开一次政策奖励、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布到人)(三)每季度公开一次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公布落实到位人员)(四)每轮公开一次查环查孕未到位情况。(双查未到位公布到人)(五)每季度公开一次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理情况。(六)及时公开有关计划奖励扶助落实情况。四、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一)关于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以及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二)村计划生育职责的落实情况以及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兑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议。(三)对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情况,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评议。(四)村党员、干部是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和执行计生政策情况,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评议。(五)对村干部计生服务员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情况和群众的满意程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评议。五、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一)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内容及要求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在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笔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相关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监督委员会在村办公点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意见,并分别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处理;(四)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并将调第2页共18页查处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六、计划生育群众民主决策制度(一)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以及全体群众都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落实内活动,群众享有民主权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二)计划生育民主政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三)对提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群众或村民广泛征求意见;对决定的实施意见,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群众自治范围内涉及群众的普遍利益或计划生育家庭普遍关心的事项,应召开村民民主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决定;(五)由监督委员会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形成书面记录,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六)未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计划生育重大事务,造成工作失误,带来重大损失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视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七)村民代表民主政策必须由监督委员会、协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作,共同做好本村计划生育工作。七、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制度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女户,除享受有法定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