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责任看广告审美艺术中国|时间:2010-08-2216:57:00|文章来源:左立新的博客文/左立新世界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认为:“想不出在什么情况下广告能是不邪恶的”
[1]不可否认,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广告的出现进一步刺激了消费,加大能源消耗,间接促进自然环境的恶化;广告无孔不入,大量设计制作喧嚣丑陋的广告直接破坏了人文和谐,扰乱了人们生活的自然宁静
但广告作为经济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巨大驱动力之一,已经成为大众消费文化的主要支柱,要它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只能完善它,使广告看起来更象是个“天使”而非“恶魔”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考虑广告作为一种商业和文化活动所可能承担的一些社会责任
从20世纪广告的发展历程来看,广告的美学表现也慢慢发生着改变:广告不再急功近利是简单的叫卖、刺激消费,而慢慢开始了人性的关爱、文化的渗透,广告在寻求着新的价值观和文化内涵,从喧嚣变得成熟,从物质变得精神(尽管这精神有时还是表面的),从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慢慢转向了追求综合社会效益
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审视广告我们会发现:广告也是一个正面而有益的角色
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广告审美,广告创作和广告欣赏都会变得更加清晰而理性
深度地理解总结广告社会性审美创作原则也是激发审美共鸣,增强广告传达力度,提高全民审美意识、促进我国广告里良性发展的关键,是值得探讨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设计问题
我始终认为:评判一个广告审美表现的成败,其渗透的道德性理念是首要的
一个广告宁肯无效,也不能负效
这应该是基本的审美态度
将广告的这一美学原则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我们有充分的理由
在所有类别的设计中,广告审美的形式表现因素最为丰富,包括图、文、色、声、光和立体空间——动静结合,所以引人注目;表现风格多样、富于创意——所以人们喜闻乐见;广告长于表现时尚生活场景和概念——所以易于流行和模仿;最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