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试行)为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一、基本职责(一)建设单位职责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电子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要求。3、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更改、补充图纸,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图,也可委托其它单位。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5、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6、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出具电子文件质量保证书。7、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先对照工程档案的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8、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含电子档案)。9、接收和保管其它未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10、委托专人负责工程档案预验收、工程档案归档移交和办理原件存档证明。(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职责1、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2、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更改、补充图纸,必须履行审批手续。3、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三)城建档案馆职责1、城建档案馆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2、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预验收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3、审查和接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已经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4、对已经归档并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或代建等有关单位出具档案原件存档证明(档案部门确认的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效力)。二、归档要求(一)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相符。4、所有监理、施工和竣工验收用表均应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用专用软件编制,因工程情况特殊《统一用表》没有的表格可使用自制的表格编制。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规格尺寸应统一为A4幅面(297㎜×210㎜),小于A4的应用A4白纸衬托,不得用有字纸张裱贴,注意左边留出装订边(竖向,一般3c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折法详见附件。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9、竣工图的编制必须按照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和《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