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各位老师好:春节假期,在大家享受家的团圆温馨的时候,还请大家关注我们学校的绩效工资
现在将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放在这里,请大家抽出时间认真阅读,以既考虑局部利益,又考虑到全局利益的态度,提出你的建议或意见,我们希望这些建议或意见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三个原则: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
请将你的建议或意见写在我们准备好的文档中,也可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回本邮箱,或者发送到邮箱sbzbgs一八x163x
希望我们集全体教工之力,让我们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更完善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体现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石家庄市新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精神,以及《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优化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正式工作人员(不含代课教师、临时工)
2、长休人员不参加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