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赛银并购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声明:本《募集说明书》仅为金赛银并购投资基金、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推介之用,所载内容如与正式签署法律文件不符,以正式签署文件为准,投资者是否投资完全依赖自身投资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赛银”)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发起设立金赛银并购投资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以支持黑龙江省兴安雪源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源饮品公司”)的庆安县10万亩/年蓝莓栽培基地及10万吨/年蓝莓浆果加工项目
特别提示:投资有风险,合伙人在加入本合伙企业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投资风险申明》及《合伙协议》的条款,本《募集说明书》不作为法律依据仅供参考
一、基金设立方式金赛银并购投资基金,是由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由2名普通合伙人和不超过48名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GP)分别为: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赵岩(黑龙江省兴安雪源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
由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且出资额不低于50万,普通合伙人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入伙有限合伙企业认购本基金,入伙后即成为有限合伙人(LP),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认购条件1、资格: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资金合法性要求:投资人保证投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财产
3、基金认购程序:1)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如有任何疑问,深圳金赛银将作详尽解答;2)机构投资者认购需提供如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