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基本农田和储备耕地调查市级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李局:根据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部署,在市土地调查办的组织下,我组会同有关区县分局于1月中下旬完成了我市基本农田和储备耕地调查市级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基本农田调查(一)调查范围和方法根据2007年第41次局长办公会的有关决定,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的基本农田调查范围是: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后,经国务院检查组(国土资源部)认定的我市350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
此次试点工作选择通州区永乐店镇、于家务乡、延庆县张山营镇、四海镇、大兴区礼贤镇、怀柔区北房镇作为试点乡镇,通过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基本农田责任状、规划图、集体土地地籍调查、遥感影像、调整补划审批等相关资料和图件的空间叠加分析,查清了6个试点乡镇基本农田的现状、调整补划和被建设占用的数量、空间分布等情况
6个试点乡镇基本农田责任状面积,即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共计30
03万亩,约占全市责任状总面积350万亩的8
在此基础上,通过区县分局和乡镇工作人员的内业核查和现场指认,查清了通州区永乐店镇、延庆县张山营镇的基本农田被建设占用项目的类型、审批情况、空间分布和建设状况,并对个别难以指认的建设用地进行了外业调查核实
(二)调查成果和存在问题1、从总量上分析,责任状面积比规划图面积略少6个试点乡镇责任状30
03万亩面积比规划图32
4万亩面积少2
37万亩,占责任状面积的7
主要原因是:(1)部分区县规划图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概念”划定,规划图中的保护区范围略大于实际的基本农田地块
(2)规划图面积与责任状面积的技术统计口径不一致,规划图为计算机量算面积,含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比责任状签订的图斑净面积略大
2、从空间上分析,责任状与规划图空间位置存在不一致在此次试点工作对规划图上划定的基本农田和责任状签订的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