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附3
常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照明工程验收接管细则一、验收方式市建设局统一组织,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以下简称照明处)对市区、戚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验收中的路灯单项工程进行接管验收
二、验收组成员构成验收人员由照明处书面委派的相对固定的具备一定技术职称的照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验收依据1、1998年7月2日《关于住宅小区配建路灯设施遗留问题及新建小区配建路灯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第141号文件;2、常政发〔2005〕49号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3、苏建城(1998)440号《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4、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5、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6、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7、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8、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9、2009年2月《常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四、验收范围及内容范围:城市住宅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主干道和宅前宅后等所有道路(包括健身活动等公共场所)以及小区与主次道路相连接的配套道路照明设施建设情况
内容:照明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及设计标准,照明无照明盲区,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可以满足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日常维护的要求等
五、验收流程1、住宅小区开发商(建设单位)向建设局提出验收申请
2、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3、接建设局通知后,我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工作,如遇需整改的项目则书面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4、参加市建设局牵头组织的现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