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所需建筑材料、整机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材料供应部负责物资供应计划、采购实施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四条投资控制部负责采购招标的组织和合同的审查、管理
第五条物资供应实行公司直供与承包商自供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直供物资大型设备(电梯、空调机组、热交换器、给水设备、消防设备、智能系统)、电器及设备、采暖系统等;卫生洁具、塑钢门窗、电线电缆、装饰材料等
2、承包商自供物资除直供物资外,其它物资原则上由承包商自供
材料供应部负责承包商自供材料的供方指定、价格认可和资金控制
第六条直供物资明细,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没有明确直供的材料,材料供应部依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决定是否直供,并提前通知项目部、监理方和承包商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方、监理方进行进场物资的验收,监理方负责对采购物资的检验或验证
第三章采购计划第八条材料供应部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编制采购供应计划
1、工程开工前,由投资控制部预算人员提出工程材料清单,送材料供应部
2、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后一周内,提出本单位承建工程所需材料的整体计划,经监理方和项目部主管人员审核后,报材料供应部
3、材料供应部对施工单位的整体计划,依照预算人员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第九条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报季、月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包括: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需用数量、用途和要求进场时间等内容,特殊材料要附上图纸或样品及质量要求文件
计划以各承包商为单位,并分清项目或楼号
所提计划须经监理方及工程项目部经理审定签字
第十条材料供应部根据各施工单位提报的季、月度物资供应计划,结合公司的开发、经营计划,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