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7月1日浙交投[2007]97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发现、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生产系统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第三条事故隐患管理实行事故隐患单位法人负责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旗下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五条各子(分)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组织整改,主要领导是事故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各子(分)公司要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各子(分)公司要成立事故隐患管理机构(可由安全管理部兼),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排查和妥善治理,直至事故隐患消除
事故隐患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及时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二)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备案;(三)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组织事故隐患的调查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