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7页阿克苏地区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全国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区普通中小学、中、高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四)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第2页共27页第1页共2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7页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