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字〔2013〕第9号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为适应项目管理机构的变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制定了《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1日1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市场的变化,为适应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变动,整合集团公司的整体资源,使之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的性质:项目经理部是代表集团公司管理工程项目的最基层单位,集团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的经营方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和项目人力、材料、机具、技术、资金、合同、现场、竣工交验以及回访保修、清理工程欠款等方面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从投标签订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清理工程欠款全程进行监控管理
2第五条集团公司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预拌砼、大型建筑机械、周转材料、劳务以及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资源优势,保证工程项目按总包合同约定的垫资要求施工,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经理在垫资施工上的压力
第二章工程项目承揽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两种方式承揽工程,即集团公司承揽和员工个人承揽,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内部员工采取各种方式积极承揽工程项目
已承揽了工程的员工:具备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可以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不具备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可作为项目承包人,聘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承包人对工程负全面责任并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章项目经理第七条项目经理是直接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者,对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