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3页第4/2012号劳动法2012年2月21日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UNTAET)的第2002/05号法规于当年5月1日批准通过
从那时起,在国内的劳动关系应受该法律制约
本国在过去十年中的社会和经济进步需要新的法律以适应当前劳动和劳务市场的需求,因此批准修改此法律,从而使企业活动的投资和发展得以和谐开展,同时亦保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
因此,起草新的法律框架以规范劳动关系,为东帝汶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代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组织提供了参考意见
因此,根据共和国宪法第95
1条,国会批准以下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引言条文和基本原则第一章对象和范围第1条对象1
该法律确立适用于个人和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第2页共63页第1页共6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3页2
个人劳动合同或集体协议不得抵触本法律中的条款,除非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前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本法律规定的强制标准
第2条适用范围1
在本国领土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及各自组织的活动,均适用本法
此法既不适用于公务员,也不适用于军队或警察
此法不适用于目的是为维持家庭生计的小型家庭农业或手工业企业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3条应用的时间范围在本法生效前订立的个人劳动合同以及集体协议亦须遵守本法的规定,除非上述合同中的条款在本法生效前已执行完毕
第4条最后期限的计算除另有明文规定,本法规定的天数应算作连续自然天
第5条定义本法中这些概念规定如下:a)工作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或劳动者在其居所和工作场所之间往返过程中,发生造成身体损伤、功能障第3页共63页第2页共6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