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思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与任何经济体制一样,农村经营体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也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创新是在稳定基础上的完善、继承基础上的扬弃,必须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路径依赖”问题
最近,我到辽宁、广东、湖南、河南等地农村,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中,许多同志认为,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既是土地制度的创新,又是经营体制的创新,符合新时期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的方向和要求
应当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完善
一、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重大意义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是近年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新事物,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一)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
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如何找到一条既保持农户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又有利于实行土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的路子
广东、辽宁、湖南、河南等地探索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已经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做股权,既保持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又以股份的形式实现了土地在不同程度上的“社会化利用”,使农民真正拥有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收益权
这不仅使农民能够安心外出打工,而且有利于他们大胆增加对土地的物质技术投入
XX省XX市凤泉区耿庄村有1444亩耕地,农业人口1886人,劳动力900多人,2003年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耿庄村土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把土地资源分为两个区:第一区970亩地是专业经营粮食和蔬菜,公司实行统一供种播种、统一施肥、统一浇水、统一收获,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质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有11个人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第二区540亩主要是开发休闲农业,现在已经建起一个生态度假村,股金总额为5960万元,其中集体现金入股占51%,农民土地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