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科学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意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加快富民强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当前,全市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了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切实做到坚强有力1、加强领导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重中之重”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大力度,倾注精力
市成立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一指挥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七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和现代农业、规划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农村改革、固本强基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和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
各农村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分别明确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同步开展
2、加强综合部门建设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大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切实增强其在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政策研究、督查考核等方面的职责
市编办根据我市农村工作实际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机构强化意见,将其作为党委工作部门,单独列入机构序列,进一步扩充增强职能,调整增加编制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全市各镇(包括涉农街道)成立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