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撤村建居指导意见为稳步推进撤村建居工作,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相关街道和村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20XX年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共3个,分别为
北海街道西郊村、府山街道金鸡塘村、府山街道府山村
二、工作目标在总结完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总体部署,分阶段推进,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力争10月底完成西郊、金鸡塘、府山等3个村的撤村建居任务
三、实施方式按照“街道主责、行政村主体、部门指导”的原则推进撤村建居,即由街道为主组织行政村实施撤村建居,区建立业务指导小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其成员由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农水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帮助指导街道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区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相关街道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
四、工作步骤整个撤村建居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
区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20XX年撤村建居工作
区成立业务指导小组,相关街道、村两级成立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纪律和工作任务
开展村情调查,全面掌握干部群众对撤村建居工作的思想动态,全面掌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户籍、用房、公益设施等基础性资料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街道、村两级工作计划和初步方案
(二)实施阶段第1页共4页1
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特别是要宣传“撤村建居”工作的意义、有关政策法规、具体做法等,提高认识,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氛围
召开动员会议
街道组织召开撤村建居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统一思想
开展清产核资
村委托中介机构,全面清理集体资产、核实集体资产家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明确资产权属关系
核实村民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