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责任险营销介绍第一节展业知识预备一、保险责任承运人责任保险是以承运人依据运输合同对承保对象可能出现的损害所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疏忽或过失而应承担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一)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旅客乘坐承运人提供的客运汽车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同时,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也属于保险责任
(二)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根据运输合同因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危险货物的损失,承运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作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因危险货物运输时发生意外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运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同时,在第二部分的保障中,由于危险货物运输中发生意外导致环境污染的,为消除该污染危害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也属于保障的范围
二、保险费率(一)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费率1、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投保座位数注:投保座位数为投保客运车辆座位数(驾驶员座位除外)之和
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客运车辆座位(驾驶员座位除外)全部投保
2、基础保险费每人责任限额(L)基础保险费(元)1~5万元L×6‰5~10万元300+(L-50000)×4‰10~20万元500+(L-100000)×3‰20~50万元800+(L-200000)×2‰×W注:1、每人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万元,不得高于50万元
2、W值如下表所列:分公司调整系数贵州、安徽、内蒙古、宁夏0
90黑龙江、甘肃、青海、山西、河南0
95吉林、陕西、江西、辽宁、四川、河北、湖北、海南、新疆、湖南、重庆、云南、广西、西藏1
00山东、江苏、大连、青岛、福建、天津1
05广东、浙江、厦门、北京、宁波、上海、深圳1
103、标准保险费及调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