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原则1
1职业名称公共营养师1
2职业定义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增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公共营养师四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
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性具有较强的语言体现能力以及理解、分析、归纳和判断的能力以及正常的色、味、嗅辨别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7培训规定1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的和教学计划确定
培训期限:公共营养师四级不少于300原则课时;公共营养师三级不少于250原则课时;公共营养师二级不少于200原则课时;公共营养师一级不少于150原则课时
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有对应级别:培训公共营养师四级和公共营养师三级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营养及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事营养专业工作(含教学、科研)5年以上;培训公共营养师二级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营养及有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事营养专业工作(含教学、科研)以上;培训公共营养师一级的教师应具有硕士硕士及以上学历,营养及有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事营养专业工作(含教学、科研)以上
3培训场地设备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原则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
8鉴定规定1
1合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公共营养师四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在本职业持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有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在本职业持续工作6年以上
(2)获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