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整治基层腐败问题情况汇报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整治基层腐败问题情况汇报,请大家参阅。根据《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纪字﹝20XX﹞51号)文件精神,民政部门涉及的重点整治领域为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分配等事项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和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整治,我局高度重视,从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整治几方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一、工作进展情况(一)组建了工作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材料组、督查指导组三个小组,三个小组组长均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明确了三个小组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使集中整治工作有的放矢。(二)制定了整治方案。为使整治落到实处,下发了《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民政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民发﹝20XX﹞15号),将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等民生领域资金、物资分配、项目安排等事项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与民争利行为列入了重点整治范围。每一项工作落实了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同时,我局还细化了整治方案,制定了《关于在全县社会救助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民发〔20XX〕23号)、《关于开展村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或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民发〔20XX〕21号)等,使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三)开展了整治活动。1、开展了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整治活动。一是源头把控,堵。加大了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严把入口关和公示关,凡新第1页共3页增的城乡低保对象,必须实行低保听证并公示名单,程序不到位的不能纳入低保享受范围。二是动态管理,清。对已享受的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享受对象。目前,全县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53人,其中因解决“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群体保”退出31人。同时,对43户96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28户、389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举报反映,查。针对个别基层干部在办理低保、五保过程中优亲厚友现象,进行了调查核实,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待遇。如群众反映**江乡社区居民刘传浩生活富裕却享受了低保问题,我局及时派员核实,按规定取消了其妻的低保待遇。2、开展了救灾资金和物资分配不公的整治活动。针对救灾资金和物资存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现象,我局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明确范围。坚持“专款(专物)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严禁平均分配、截留、挪用、有偿使用等情况发生;明确救灾物资只能用于自然灾害救济,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因素分配法”使用制度;分配时按照重灾多救、轻灾少救、无灾不救的原则,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公示,杜绝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现象。三是发放及时。严格发放时间确保救灾物资的下拨和发放时效。县局及时分配到各乡镇,乡镇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要求应急物资发放过程不超过24小时,灾后重建资金和冬令春荒救灾物资要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四是强化督查。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如本星期,我局对倒房重建户情况进行上户调查核实,同时,重点查处救灾救助方面虚报冒领、私分截留、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3、开展了村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或不规范问题整治。一是统一了村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主要是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政府布置的有关任务,以及村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事项的公开;事务公开:主要是涉及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等事项公开;财务公开:即公开村级财务的第2页共3页收支,如农民负担、集体企业经营、日常开支等。二是明确了村务公开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