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为确保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2管理制度2.1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有明显的生物危险标识,还包括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姓名和电话。2.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2.3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无论进入实验室时间长短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所有操作规程。2.4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有效的技术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经考核取得资格认可方可上岗。2.5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批准。2.6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底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并做好登记记录。2.7在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2.8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2.9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入内。2.10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及需运出的设备,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工作前后应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2.11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第1页共10页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执行。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第二篇: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1.安全工作行为1.1目的实验室建立详尽而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行为准则,辅之以必要的监督和记录措施,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1.2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1.3职责1.3.1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行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1.3.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行为准则的要求工作,并负有相互监督的责任。1.4着装洗手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要时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1.5洗手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免遭病原生物的感染以及危险化学品的毒害和腐蚀、防止泄露和实验室污染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在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样品前后用消毒肥皂洗手。1.6接触传染性材料和高危险气溶胶的安全工作行为。1.6.1处理、处置和检测生物源性材料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良好的微生物安全操作技术。1.6.2实验室的每一项操作严格按实验室制定的作业程序进行。1.6.3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装备,预防个人暴露。第2页共10页1.6.4接触传染性材料和高危险性气溶胶,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操作传染性材料以后所有的设备表面和工作表面必须用有效的消毒剂进行常规消毒。1.6.5在实验室内,严禁用口吸移液体。1.6.6禁止直接用手对任何利器实施折断、弯曲和对注射器针头套戴和移除。1.6.7对使用过的针头、剪刀、一次性手术刀片等利器,使用耐扎容器密闭存放,外加贴利器标识。容器中的利器不能超过其容量的三分之二。1.6.8样品及废弃物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废弃物(包括动物尸体、组织、污染的垫料、剩下的饲料、锐利物和其它垃圾)应放入密闭的容器内,高压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处理后,然后运往无害化处理场处理。1.7不符合生物安全工作的控制1.7.1实验负责人发现有不符合生物安全工作行为时,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立即责停实验工作,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通知检验科科长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取消其工作资格。1.7.2对不符合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