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8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大利,副主任刘耀明、武圣平、方向明、梁志康、李仁、周建安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长翁建荣,法院副院长何建平、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怡,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街道工委负责人,市府办、民政局、规划建设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各镇人大负责人,4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何大利主持会议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滨海地区行政区划的议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平湖市调整滨海地区行政区划的决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何大利、刘耀明武圣平、方向明、梁志康、李仁、周建安、马明中、方方、计福明、朱忠良、朱在龙、刘平、沈跃田、张保根、张祥林、陆为民、陈晓苏、陈品荣、杨晓东、周盛专、屠云飞因公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俞雪琴注:以后相关文件中“调整滨海地区行政区划”均改为“调整部分地区行政区划”平湖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2009年11月28日平湖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滨海地区行政区划的议案;2、其他事项
注:以后相关文件中“调整滨海地区行政区划”均改为“调整部分地区行政区划”平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平湖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决议(2009年11月28日平湖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会议通过)平湖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鉴于我市现行行政区划设置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提出的我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方案是适时的、必要的、可行的
会议决定,同意“全塘镇、黄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