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示意图总的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总的原则: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提出入党申请:①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在一个月内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4.培养教育:①党支部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②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总支、分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③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1.确定为发展对象:①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②支委会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③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党总支或分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3.政治审查:①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②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③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④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①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会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将支部大会的议题及召开时间通知全体党员,草拟向支部大会提出的对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结论和具体意见,支部组织委员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做好表决票等;②会议的主要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每次讨论发展对象人数一般不超过五人)发展对象表态发言;③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在一周内报党总支审议。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1.教育和考察:①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②党总支或分党委应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让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③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各党总支、或支部组织进行;④党支部应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至少每个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做一次考察,如实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2.转正: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是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②转正的手续: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党总支审议,党委审批;③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④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转正的,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