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提名(团支部推荐)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提名。(确定28周岁以下的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必须经团支部推荐)支委会研究经党小组提名和团支部推荐后,还应由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或政治机关备案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鉴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考察鉴定,程序为:①由培养联系人提出考察意见;②召开党小组会和支委会讨论确定;③形成考察材料),并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审查和培训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程序如下:①召开党小组会,讨论推荐发展对象人选;②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③召开军人大会,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④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政治审查党组织应当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形成结论性材料,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集中培训对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大队党委或支队政治机关应当对其进行3至5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组织党的基本理论测试,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为党员。接收和审批预备党员指定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当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支委会研究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报上一级党委预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按照宣读对象名单、申请人汇报、培养联系人介绍、支委会报告、与会党员讨论并逐个表决、申请人表态、主持人提要求程序进行。审批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政治机关审查,再由上一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应当听取谈话人的汇报,经集体讨论研究,逐个审议和表决。审批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并报政治机关备案。预备党员转正个人申请1年预备期满时,本人应当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委会审查党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研究讨论,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逐个讨论、表决通过按照预备党员汇报、支委会介绍、大会讨论、大会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时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上一级党委预审安排党委委员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发放《入党志愿书》。个人申请发展党员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