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知识系列之二十五:函的写作函,即信件
它是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询问、答复问题和商洽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书
是国家的行政公文之一
函的使用范围广泛,使用频率很高,归纳起来,主要有问答、商洽、联系和告知四种用途:一、用于种类机关、团体、单位之间询问、催办和答复问题
如《关于××公司职工上访问题的复函》
这种函称为问答性函
二、用于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团体、单位之间请示或商洽工作
如《关于请求提供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有关文件的函》
这种函称为请示或商洽性函
三、用于如《关于拜会自治区党政领导并诚挚邀请有关领导参加贵区与中国华融战略合作协议签定仪式的函》
这种函称为联系性函
四、用于机关、团体、单位相互告知有关事项
如《关于中国华融外事工作基本情况的函》
这种函称为告知性函
根据内容,函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公函,即内容均为较为重要的正式公务事项,属正式公文,有完整的格式
二、便函,即内容为不太重要的一般事务,但绝不是私人函件
它不属于正式公文,格式较随便,类似一般新建
用机关信笺撰写后,加盖公章即可
根据行文往来不同,函还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去函,又叫来函
即主动发函询问、商洽或通知有关事项的函
二、回函,即答复对方来函中有关事项的函
函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三部分构成
在写作时,区分公函和便函两种,写作格式有所不同
1、标题公函的标题要求按照规范的格式来写,即“发函单位+事由+(复)函”,有时也可省去“发函单位”,直接用“事由+(复)函”
凡属重要内容的公函,均要加设发文字号;便函一般无标题,无发文字号
2、正文函的正文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
开头部分,简洁明确地写明发函的缘由,以及询问或答复的主要问题
中间部分,是函的核心,应一一写出询问、商洽或答复的具体事项及要求,行文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结尾部分,要根据内容要求和行文关系的不同分几种情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