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有限公司在食品生产、储运、销售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社会负面影响和减轻财产损失,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公司系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部门,执行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分销或零售环节中因存在“问题食品”而发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问题食品”在政府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人群范围较大或具有普遍特征的消费者投诉,但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明显健康损害后果或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可能性较小,也不存在媒体曝光(严重的社会影响)、食品召回、证照被吊销、较大经济损失等可能性后果
“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问题食品”在政府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人群范围较大或具有普遍特征的消费者投诉,或发生食源性疾患等质量安全问题,而且已经或可能存在社会公众大量病亡、重大的人体健康危害以及媒体曝光(严重的社会影响)、证件被吊销、食品召回和较大财产损失等后果
第四条“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在遵循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企业为主”总体方针,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第二章事故的应急管理组织第五条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及所属销售点与单元单位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迅速、第1页共22页处置有效的事故应急管理网络
建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