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制度思考最近,由于极少数盐业管理部门出现违反食盐专营的举措,引发一些媒体对食盐专营制度本身的质疑,有的甚至认为应当全盘否定食盐专营,为此本文就食盐专营制度作一初浅探讨,不成熟之处,求教大家
一、我国食盐专营政策出台的背景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历朝历代都实行专卖制度,当然,历史上《盐铁论》及其专卖制度,是因为税收原因而为国家垄断,目的是增强封建王朝的经济实力
而我国今天对食盐实行专营的目的是全民食用合格碘盐,彻底消除碘缺乏病,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缺碘地区多、面积广,生活在缺碘地区的人口约有4亿多,占世界病区人口的近一半
缺碘除了会患上俗称“大脖子病”的甲状腺肿大症外,更大的危害是造成新生儿脑损伤和婴幼儿智力低下,碘缺乏儿童的智商要比正常儿童平均低10-15个百分点
碘缺乏病在我国已流行了数千年,消除碘缺乏病危害,既是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方面专家反复论证后认为,以专营方式在食盐中强制性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最安全、经济、有效的手段,为此我国政府做出了政治承诺,到*0年基本消除碘缺乏病
如果我们运用逻辑学中的三段论来论证食盐专营,就很清楚:消除碘缺乏病,食用碘盐是根本措施;食盐专营是合格碘盐正常供应的制度保障,有了食盐专营的法律制度,才能确保碘盐市场不被劣质盐、非碘盐、工业盐冲击,保证人们吃上合格的碘盐,因此,食盐专营是消除碘缺乏病的制度保证
我国政府对食盐管理历来非常重视,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国务院于1990年3月,发布了《盐业管理条例》,确定了食用盐、国家储备盐,由国家实行统一分配调拨,食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
1994年10月,国务院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明确了为消除碘缺乏危害,采第1页共7页取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为了迅速有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