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顿归纳第一部分行政法规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期货交易只能在依法设置的期货交易所和国务院或者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证监会对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证监会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4月15日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措施》是证监会制定
期交所设置要通过证监会同意,要在境内注册,不以盈利为目的,自律管理
以其所有资产承担民事责任,负责人由证监会任免
其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如有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职务或取消资格的,要超过5年才能在交易所任职
交易所的职责:1、提供场所,设施,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上市
公布市场信息
制定交易规则和实行细则
3、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4、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自己不可直接或间接参与期货交易,除非证监会审核并报国务院同意后才行
交易所的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汇报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
分级结算的交易所还要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
报证监会同意的事项:制定或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和上市、中断、取消、恢复交易品种
交易所的收益要首先用于保证交易场所、设施的运行和完善
期货企业设置期货企业要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并获得证监会同意(6个月内做出同意还是不一样意的决定)设置条件(人地钱制度):3000万,董监高要有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资格,重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来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货币不低于85%
期货企业业务施行许可制
除了可以申请境内经纪业务,还能申请境外经纪业务和投资征询业务和其他符合规定业务
不得从事自营或变相自营业务,以及对外担保和融资
报证监会同意的事项: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构造是20日做决定
合并、分立、停业、解算、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