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和公民的区别;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2、能力目标: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分辨公民和人民的能力;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我们是中国公民的自豪感
教学重点:国家的含义及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及本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内涵
教学难点:我国的国家性质;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教学方法:小品表演法;设疑讨论法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播放flash《灰色的震撼》,可能在新年,新的学期看了这样的片子,心情会比较伤感,但这就是社会的现实,会这样有很多的原因,从自身来看,无论是孩子还是民工、农民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所以没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师: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不仅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还要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自律、依法维权,做一个有正确权利意识的合格接班人
那么,在我国,什么是公民的权利
公民的权利有哪些保障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讲授新课:活动一材料一、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材料二、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2896票赞成的高票通过了以反对分裂、促进统一为主旨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
材料三、继铁路票价、民航票价听证会后,各地纷纷举行了水价听证会、公交车票价格听证会等,一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小事”也开始由老百姓自己做主
师问:1、材料一、二、三共同说明什么问题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是什么
如何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动摇
学生思考作答并得出结论结论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徽图案体现我国的国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