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保密制度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规范发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一条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
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
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第1页共7页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北京安家永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六)适时性原则
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一)内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