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为全面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工作,促进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强化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置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
三是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
市级层面,市生态环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检查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县(市、区)层面,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自行组织辖内专项工作,抽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督查考核一是按照工作要求,针对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重点关注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重点督办单位等开展年度规范化考核工作,同时核实其他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二是结合“双随机”抽查、各类专项督查或行动等工作,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将其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
有条件的,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或者专家审核等方式,为危险废物规范化日常管理及年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督查考核以全年分散督查和集中考核方式开展,分散督查即结合其他执法督查工作,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第1页共2页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提高督查效能
集中考核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各地全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执法,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我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范畴,每年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