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本章重点、难点提示房地产法的基础理论,是学习和研究房地产法首先必须掌握的的基本内容
本章以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作为切入点,阐述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调整,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基本原则,房地产法与民法、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住宅法的关系
本章涉及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与其他各章节有密切的联系,是其他各章节的基础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基本知识;掌握对房地产关系实行法律调整的必要性;掌握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认识房地产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及房地产法的概念第二节房地产立法回顾第三节房地产法的地位第四节房地产法的体系关键词房地产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法房地产法基本原则住宅法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第一节房地产及房地产法的概念一.房地产房地产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的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
它和“不动产”属同一语
狭义的房地产是指土地与建筑物在空间上合为一体的财产形态
它是土地与建筑物的有机结合
若土地是完全独立的,没有与建筑物结合,则不能称之为房地产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最为珍贵的,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生产资料
各国(地区)法律规定不同,可以归纳为两种立法体例:1.以地表伸展所包括的范围予以确定
这种立法体例较少国家采用
2.以地表及其上下空间扩展的范围界定
如: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二编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第十七章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第261条1、依照土地立法规定的程序,根据土地资源和土地规划管理的国家机关向土地所有人颁发的文件确定地界
2、如果法律未有不同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亦及于该地界内的土地表层(土壤层)和地界内水体、土地上的森林和植物3、土地所有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使用该土地地表上方和地表下面的一切物,但矿产法、大气空间利用法、其他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除外,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