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流域水环境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环保优先发展战略,以环境保护为主线,以污染治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治污措施,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改善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扭转河、漯河、水沟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的被动局面,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我市境内河、河、水沟及对其水质有影响的等水体
三、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1、对整治范围内水体沿线所有生活、养殖及餐饮污水排污口进行彻底封堵,坚决杜绝超标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
2、提升改造各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外排废水实现稳定达标
3、彻底清理河道及河道两侧的生活垃圾,消除污染隐患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市庄、桥、水沟入河口三个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必须分别达到60mg/l和6mg/l的标准,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对照整治要求,于7月20日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责任分工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做好排污口封堵、河道及河道两侧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坚决杜绝产生新的污水乱排、垃圾乱放现象
市监察局负责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所承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力、整治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第1页共2页市经济与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市属各有关企业进一步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市污水处理厂实施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外排废水氨氮浓度控制在2mg/l以下
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高教办负责督促高等职业教育基地内各高校外排生活污水实现全部处理,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