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了积极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农民对集体山林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业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发展林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争取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全市集体林权革任务,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集体林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改革的原则
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XX省森林管理条例》和《XX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的承包经营权,做到还山、还林、还权、还利于民
2、坚持分类经营的原则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管好公益林,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和处置权,发展林业产业,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3、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原则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第1页共7页众,改革的方式和方法、集体林经营管理的形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