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明细表序号单位事项名称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收费说明标志修改事项定义政策依据备注1发展与改革局1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窗口受理→审核→审批1、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可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中论述,不需编报项目建议书
3、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4、拟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选址意见书
5、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7个工作日内00承诺时限可改承诺事项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窗口受理→审核→审批1、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
2、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
4、县级土地主管部门、环境主管部门、林业、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资源、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的审查、预审或评价意见文件(视不同行业及项目)
5、有权单位出具的比较明确的资金承诺证明,银行贷款必须附有权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证明文件
6、工程招标方案
包括招投标方式(自行招投标或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相应资金和资金来源已落实文件)
7、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工业项目必须附内联或合资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
9、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附成果鉴定证书
10、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20个工作日内(不含评估认证和征求意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