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各区级直属党(工)委:现将《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党支部要于2018年初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按制度规定完成2017年度党员分类评星工作;同时,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工作实际,至少创建一个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示范支部,以点带面、规范提升,制度落实及示范创建情况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
1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深化“一统三管五创”党建工作机制,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的实施意见》(榆组发〔2017〕16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工作,要围绕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为标尺,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为要求,2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以党支部为主体,根据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分类指导、量化考核、星级评定、动态管理,实现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主要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延伸范围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
第二章党员分类管理第四条根据人员类型、领域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将星级评定管理对象划分为培养型、骨干型和关爱型三种类型
培养型为星级评定管理延伸人员,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管理方向以教育培养为主,强化党性教育,践行党员标准,端正入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