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经费使用计划安阳师范学院文件安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人文管理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二○○九年七月十三日院政〔20XX〕82号-1附件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
为了保证有限的学科建设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用好管好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从财力、物力上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保障重点学科建设的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是指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校级重点扶持学科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来源1
省教育厅下达的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2
学校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的配套、资助经费;3
学校用于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4
学校用于重点学科建设的其它经费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投入1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划拨和使用对象是已经确定为省级或校级的重点学科;第1页共3页2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投入,必须在对该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给予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制定出详尽、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经费预算的基础上进行;-34(6)重点学科申报、评估论证费等费用;(7)其它与学科建设相关的日常管理费用日常管理费用含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接待费、交通费等
其中接待费开支控制在下拨总经费的10%以内
(8)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15%由所在院(部)用于与重点学科建设相关的费用支出;(9)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土建、房屋装修、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柜等基本建设以及非学术性出国考察、个人补贴和劳务费等支出;(10)重点学科经费的5%可机动使用,以上各经费比例原则上不得